学院实施“硕士研究生副导师制度”

时间:2018-04-25浏览:39

为适应硕士研究生培养规模扩张的新形势,进一步降低学院生师比,保证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效果,提升培养质量,学院于近期开始实施“硕士研究生副导师制度”。

本制度着力支持青年教师参与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全过程,并在学院层面对副导师的指导工作量、成果归属给予认定。

该举措加强了学院硕士生导师后备梯队的建设,把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的副导师明确落实在学院的规章制度中,使得副导师更加明晰自己的定位,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提升了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与水平,助力学院“双一流”建设。